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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
▲力推动沿海钢铁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江苏省钢铁行业沿江、沿海钢铁冶炼产能比例关系由目前的7:3优化调整为5:5,加快形成钢铁行业沿江沿海协调发展新格局。
▲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到2020年,力争全省钢铁企业数量由现在的45家减至20家左右,行业排名前5家企业粗钢产能占全省70%。
▲进一步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全省冶炼装备绿色化、智能化、大型化水平明显提升,全行业产能利用率稳定在85%-90%。
▲重点整合200万吨规模以下、能耗排放大的分散弱小低端产能向牵头企业集中。支持钢铁企业集团化发展,引导沿江地区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
▲距太湖直线距离10公里以内的所有冶炼产能,20公里以内的600m3及以下高炉、50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在2020年前全部退出、搬迁,40公里以内的500m3及以下高炉、45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尽快按照国家减量置换要求和苏办发〔2018〕32号文要求进行技改升级。
▲严格落实国家严禁新增钢铁产能的相关规定,对省内实施的钢铁项目实施重点项目库清单管理。各地不得擅自审批重点项目库外的任何涉及钢铁冶炼产能或装备变化的钢铁项目。
▲南通通州湾、盐城滨海新区、连云港板桥工业园等沿海港区,是本轮钢铁项目搬迁的优选区域。要按照首期建设规模800万吨左右,远期预留1500-2000万吨、具备条件的港区可预留3000万吨左右的发展空间,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的现代化沿海钢铁基地。
▲列入全省钢铁重点项目库中的所有项目必须符合《江苏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实施标准》相关要求。